今天是:
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施行交通违法行为网上复议的建议》(第0997号)的答复
信息来源:沈阳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0-06-17 

                            [同意公开]

关于施行交通违法行为网上复议建议

(第0997号)的答复

郭铁钧代表:

您提出关于施行交通违法行为网上复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交警部门切实加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的科技化水平,相关部门已积极筹划、建立网上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前期准备工作,但系统工程较复杂,故尚未建立网络平台。现已开通了电话申诉,邮寄申请复议的方式,并借用省8890平台、市长信箱、12123市民热线等网络及电话渠道进行申诉。

按照相关规定,电子政务需市政府统一立项审批。您的建议与《公安部2020年第四次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新增的交通违法行为消除审核功能均为网络申请途径,即通过交管12123手机软件及互联网平台网页版提交消除申请信息,本市电子警察拍照违法行为以及外地违法行为,均可通过该平台进行申诉撤销。由于该系统刚刚升级,正在进一步完善中,届时,能够实现网络申请申诉的功能。现我局科研部门正在与公安部、省厅相关部门对该系统进行维护。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作者:智 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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