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提升全市道路通行效能的建议》(第0131号)的答复
信息来源:沈阳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3-05-12 

刘壮野代表:

您提出“关于提升全市道路通行效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交警部门积极吸纳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坚持问题导向原则,切实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综合运用各种交通“微治堵”措施,全力提升全市道路通行效能,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优化道路交通组织。结合路网条件及交通流变化情况,深入实地开展交通问题调查研究,综合运用路口渠化改造、路网单行限行、信号相位调控等手段,全力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年均实施400余处点位交通组织调整工作。二是强化施工占道调流。成立施工占道审批专班,建立“集体研究、集体论证”的工作机制,坚持“少占道路、分段施工、夜间施工、不全封闭”和“优先考虑公交出行、保障行人、非机动车通行”的调流原则,采取“一路一方案”的工作模式,组织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队伍合理安排施工计划,精细规划区域交通组织,实施远端调流与宣传诱导,并部署警力加强疏导管控,最大程度地降低交通影响。三是加强路面秩序管控。通过部署定点执勤警力和巡逻警力,按照“点线结合,无缝衔接”的工作模式,采取滚动式、往复式的管控方法,强化路口交通指挥疏导,严格落实摩托车巡逻勤务,加大巡逻频次与巡逻密度,做到一旦发生拥堵,快速疏导导交通,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四是开展交通志愿服务。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安排志愿者参与文明出行活动,纠正、劝导交通违法行为人,提示驾驶人依法避让行人。严格落实“一校一策”的工作标准,发动由交通警察、学校教职员工、学生家长三种力量构成的“校家警”交通护航队联动管控,按照“管住点、看住线、辐射面”的工作原则,由学生家长志愿者为车辆开关车门,护送学生进入校门口安全区域。五是加强交通违法整治。以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为基础,围绕创城示范岗点与示范街路,以点连线、以线代面,全面治理扰乱道路通行秩序、干扰通行效率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整治行人及非机动车乱闯乱行、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等交通违法行为。通过集中整治、定点值守、巡逻管控相结合的方式,持续保持高压严管态势,确保道路交通顺畅。六是强化信号配时调控。基于多源交通数据分析,宏观把握全市交通流情况,按照一天中不同的交通流运行态势实行多时段控制,及一周内的交流量变化规律划分工作日方案、非工作日方案及按照突发情况设定信号应急控制方案,对交通信号周期、配时、相序、增减相位及绿波协调等信号控制手段进行精细、灵活调控,最大限度发挥交通信号控制的科学效力。七是优化路内停车管理。结合道路各时段动、静态交通需求变化规律,在部分道路上设置了夜间限时停车位,并推行在夜经济区、早夜市开市期间和在公园景区、体育场馆的公休日、节假日期间,利用周边支路和街巷路紧靠道路边石停车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不予处罚的管理制度同时,在全市范围内重点整治包括不按照停车位规定时间停放在内的六类违法停车行为,对严重违法停车行为实施“处罚+拖移”的措施,并与市执法局开展联合执法整治,在集中整治处罚前采取张贴《违法停车温馨提示单》或《责令消除违法行为通知单》等人性化管理措施。八是完善公交车道设置。严格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公共交通对城市交通运输的重要作用,在全市共设置公交专用车道592.4公里、各类公交优先路口280个,建立了连接城市各区域的网络化公交专用路网体系,整合了大型客车借道通行、右转车辆借道通行等问题。同时,开展公交专用车道配套交通设施排查整改工作,针对现有配套标志设置位置及版面布设存在完善空间的情况,对公交专用进口车道及出口车道配套交通标志进行再升级,使公交专用车道起止点标志更加醒目完备,与地面起点标识配合更紧密。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作者:白元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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