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在沈河区惠工东一街与团结路交叉十字路 口增设红绿灯的建议》(第0051号)的答复
信息来源:沈阳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4-03-25 

汪义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沈河区惠工东一街与团结路交叉十字路口增设红绿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路口信号灯增设的问题

团结路与惠工东一街现分别为双向3车道和双向2车道的交通组织形式,团结路宽18米,惠工东一街宽7米,距路口南侧200米处有学校。通过我局对路口信号灯设置的可行性分析,结论如下:

1.仅从路口类型条件判断,团结路与惠工东一街作为主干路与支路交叉的平B2类路口,不满足设置信号灯条件。

2.团结路双向高峰小时流量为966辆/小时,任意连续8小时平均小时流量为653辆/小时,满足国标(GB14886-2016)中高峰900辆/小时和任意连续8小时600辆/小时之标准。惠工东一街单向高峰小时流量为414辆/小时,任意连续8小时平均小时流量为247辆/小时,满足国标(GB14886-2016)中高峰340辆/小时和任意连续8小时150辆/小时之标准,仅从路口高峰小时流量条件及任意连续8小时平均小时流量条件判断,满足设置交通信号灯条件。综上,团结路惠工东一街路口满足增设信号灯条件,应设置交通信号灯。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已完成对团结路惠工东一街路口及沿线的交通设计,同时立即将此路口的信号灯建设列入今年城建计划报至建委,并尽快落实。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作者:商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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