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文元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黎明二街与和睦北一路交叉路口安装交通信号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黎明二街和睦北一路路口信号灯增设问题
经现场勘察,黎明二街现为双向2车道的交通组织形式,路宽8米;和睦北一路现为单向1车道的交通组织形式,路宽10米。通过我局对路口信号灯设置的可行性分析,结论如下:
1.仅从路口类型条件判断,黎明二街与和睦北一路作为支路与支路交叉的平B3类路口,不满足设置信号灯条件。
2.黎明二街双向高峰小时流量为199辆/小时,任意8小时平均小时流量为146辆/小时,不满足国标(GB14886-2016)中高峰750辆/小时和任意8小时平均750辆/小时之标准。和睦北一路单向高峰小时流量为30辆/小时,任意8小时平均小时流量为35辆/小时,不满足国标(GB14886-2016)中高峰300辆/小时和任意8小时平均75辆/小时之标准,仅从路口高峰小时流量条件及任意8小时平均小时流量条件判断,不满足设置交通信号灯条件。
3.从路口流量的综合条件判断,将国家标准流量条件折算为原标准的80%,路口高峰小时流量及任意连续8小时流量均未达到国标(GB14886-2016)相关标准,因此可以不设置交通信号灯。
综上,黎明二街和睦北一路路口的流量及道路条件暂未达到信号灯增设标准。若在此路口增设信号灯,将可能影响道路交通出行,降低路口及周边交通通行效率,增加平峰期间的车辆通行延误时间。因此,此路口暂不宜设置信号灯。
二、地坛街和睦路路口信号灯增设的问题
经现场勘察,地坛街与和睦路口为T型交叉口,道路现均为双向2车道的交通组织形式,地坛街宽14米,和睦路宽12米。通过我局对路口信号灯设置的可行性分析,结论如下:
1.从路口类型条件判断,地坛街与和睦路作为支路与支路交叉的平B3类路口,不满足设置信号灯条件。
2.地坛街双向高峰小时流量为812辆/小时,任意连续8小时平均小时流量为543辆/小时,满足国标(GB14886-2016)中高峰750辆/小时和任意连续8小时平均500辆/小时之标准。和睦路单向高峰小时流量为287辆/小时,任意连续8小时平均小时流量为229辆/小时,仅高峰小时流量未达到国标(GB14886-2016)中高峰300辆/小时之标准,任意连续8小时平均小时流量满足国标(GB14886-2016)中任意连续8小时平均150辆/小时之标准,仅从路口高峰小时流量条件及任意连续8小时平均小时流量条件判断,满足设置交通信号灯条件。
综上,地坛街与和睦路路口满足增设信号灯条件,可设置交通信号灯。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针对地坛街和睦路路口增设信号灯问题,我局立即将此路口的信号灯建设列入今年城建计划报至建委,并尽快组织落实。针对代表提出黎明二街和睦北一路路口停满机动车的问题,我局已责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加强路口违停车辆的清理与整治,规范路口交通秩序,防止违停车辆影响行车视距,从而减少路口事故的发生。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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