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在沈河区方凌小学旁交通路口增设信号灯 等交通标识的建议》(第0067号)的答复
信息来源:沈阳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4-03-26 

刘晓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沈河区方凌小学旁交通路口增设信号灯等交通标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沈河区方凌小学新址位于方凌路9号,学校落成投入使用后,周边道路未配套调整标志、标线。我局在发现上述问题后立即对方凌小学校门前道路进行实地踏勘调研,并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制定了“一校一策”交通组织优化方案,具体如下:一是对方凌小学校门前未命名道路交通标线重新复线,合理分配边石下的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及停车泊位的设置;二是补齐校园周边限速、注意儿童、学校区域等交通标志;三是路段设置中心隔离护栏,消除路段随意掉头、左转问题,统一由两侧较为开阔的路口区域绕行。下一步,我局将按照“一校一策”方案对校园周边标志、标线、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进行完善。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作者:李南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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