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在无交通信号斑马线地段安装行人过马路按钮的建议》(第0244号)的答复
信息来源:沈阳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4-04-30 

赵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无交通信号斑马线地段安装行人过马路按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沈阳市公安局一直将解决行人过街安全和减少人车冲突矛盾作为交通组织规划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以人为本、人车兼顾”的基本原则,秉持“交通稳静化”的工作理念,综合采取设置行人过街安全岛、增设交通设施强化让行、设置行人过街信号灯、协调建设部门修建立体过街设施等多种措施持续不断优化我市人行横道交通组织,逐步解决行人过街与车辆通行之间的矛盾。但在设置触摸式信号灯领域仍有较大空缺,对此,市公安局安排专人进行研究行人过街按钮式交通信号灯的核心目的是有效提升行人、非机动车等交通参与者在横过人行横道线时的规范性与安全性。为保障道路上下游信号总体协调方案不受影响,设置此类信号灯需遵循如下基本原则:一是在无行人过街需求时,机动车通行方向可以保持“信号灯常绿”状态。二是宜设置在路段人行横道线处或行人过街需求量稀少(所有方向或单一方向)的交叉口。

通常情况下,行人过街按钮式信号灯基本的控制方式为两种以适应不同环境一是“即时响应”式。既行人在有过街需求时,按下按钮,机动车方向信号灯即刻(需预留机动车最小绿灯时间,以便驾驶员有充足的反应时间,具体时间可根据实际道路的通行条件和状况确定,但时间不宜过长)转换为红灯,行人方向变换为绿灯,行人安全过街。二是“相位触发”式。既参照一般交叉口的信号配时控制模式,给予此信号灯相应的周期、绿信比、协调(相位差)等方案。在无行人过街需求时,行人过街方向的绿灯相位跳跃,只运行机动车方向的绿灯相位;在行人需要过街按下按钮时,启动相应的信号相位,但机动车方向的绿灯不即刻转换为红灯,需按照预先设定的配时方案运行,行人在等待机动车方向相位运行完毕、行人信号灯“绿灯亮起”后,方可安全过街。同时针对不同场景,依照行人过街流量、规律性、机动车流量、平均车速等交通特点应采取不同策略:如公路或“人迹稀少”道路的路段人行横道线处适宜采用“即时响应式”信号灯;大型公路或“人迹稀少”道路的交叉口宜采用“相位触发”式信号灯;城市(城区)道路的路段人行横道线处宜采用“相位触发”式(日间或高峰时段应用)+“即时响应”式(夜间机动车流量稀少、呈现自由流状态时应用)。

如今年行人过街按钮式交通信号灯有城建计划,公安交警部门将结合流量情况及事故情况对全市非灯控路口及路段人行横道进行细致排查调研,选择合适点位作为试点,进一步保障行人、非机动车过街安全,提升我市交通服务质量。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作者:李南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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