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残疾人三轮车管理 建议(第0658号)的答复
信息来源:沈阳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4-05-30
杨昕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残疾人三轮车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沈阳市公安局始终高度重视三轮车特别是残疾人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工作,坚持常态和集中整治的方式对三轮车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治理,有效遏制涉及三轮车交通事故高发势头。但由于残疾人三轮车驾驶人群体特殊等原因,交通违法行为仍时有发生。为此,公安机关立足于当前我市交通管理现状,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原有整治工作基础上继续巩固成果,严格规范三轮车交通秩序,争取在整顿三轮车工作中取得新成效、新突破。
一是强化路面勤务部署。组织路面执勤警力依托常态定点、动态巡逻等基础勤务,对工作中发现的机动三轮车闯红灯、闯禁行、不在规定道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用足教育、警告、罚款、扣车等手段,全力肃清三轮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在此基础上,成立整治组,围绕景区、场站等三轮车易聚集部位开展针对性治理。二是强化重点地区治理。围绕文旅场所、商圈市场、客运场站等重点区域加大警力投入,提高疏导管控能力。特别是在节假日期间,在保障重点区域交通安全、有序通行的基础上,对机动三轮车集中候客、违法揽客等行为进行兼顾管理。三是强化协调联动治理。积极配合交通运输部门,抽调专门警力组建市级联合执法队伍,对三轮车交通运营违法行为开展打击治理,切实规范三轮车交通运营秩序。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作者:张玉鹏
CopyRight 2008-2014 沈阳公安 All Right Reseverved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沈阳市公安局 网站主办单位:沈阳市公安局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77号 邮编:110001 网站维护电话:024-23107122
网站标识码:2101000010 公安备案号:21010202066336 辽ICP备17010237-2号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
版权所有:沈阳市公安局 网站主办单位:沈阳市公安局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77号 邮编:110001 网站维护电话:024-23107122
网站标识码:2101000010 公安备案号:21010202066336 辽ICP备17010237-2号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