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于加强二三级马路机动车乱停乱放治理 建议(第0713号)的答复
信息来源:沈阳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4-07-04 

王军代表:

您提出的加强二三级马路机动车乱停乱放治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公安机关高度重视停车秩序管理工作,以开展缓解停车难和治理停车乱为主线,持续组织开展工作。一是公安机关联合市城管执法局,以“2+2"模式开展联勤联动,重点整治群众停车难、停车秩序乱、废弃车占用停车泊位等突出问题,累计清除地桩、地锁、地锥等障碍物一万余处,清理占用停车泊位堆放物料五千余处。二是公安机关为加大静态停车秩序管理力度,5月份以来机关200余名警力下沉,充实到各个区大队,进一步强化静态停车治理工作,来缓解基层大队警力不足的问题。加强科技管理,对临时停车、阻塞交通的车辆,人性化执法,先警告后处罚,对起二排、堵入口、占用消防通道、遮挡号牌、骑压道路边石等六种严重违法停车行为,予以抓拍直接处罚,有车位不入位停车对电子警察违停抓拍设配进行优化、增加,初步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三是对废弃车的管理,公安机关联合市城管执法局除了对165条严管示范街路开展整治外,对二三级马路疑似废弃车辆开展排查工作。对排查具有车身灰尘遍布、外观残破、部件缺失、轮胎干瘪、轮毂锈蚀、未悬挂号牌等明显弃用特征的疑似废弃车辆进行清理。截至目前,已累计发现清理疑似废弃机动车1300余台。四是对早晚出行高峰时间段,公安机关对严重拥堵的二三级马路增加警力进行疏导工作,实行人性化管理,对违停车辆在二三级马路不影响交通通行情况下,实行晚7时至次日早7时不予处罚。

下一步,公安机关将结合自身职能,突出重点任务,持续整治乱点,释放停车资源。一是加强宣传劝导,实行柔性执法,加大联合整治力度,依法依规查处违规设置地桩、地锁、地锥等障碍物行为,还位于民,确保停车泊位合理使用。二是加强对秩序乱点的警力投入,明确了“起二排、堵入口、占用消防通道、遮挡号牌、骑压道路边石、有车位不入位停车”等六种必罚必管情形,确保我市静态停车秩序有效提升。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作者: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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