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宪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社区警务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科学合理配置社区(村)警力
按照公安部《社区警务工作规范》(2024年)规定,在城区,原则上一个社区对应划分为一个警务区,实行一区一警。对于规模较大、人口较多、治安复杂的警务区,实行一区两警或者一区多警。在农村,一个或者多个行政村划分为一个警务区,实行一区一警。坚持警网融合,按照“一村(格)一警”原则配齐辅警或者警务助理,与村(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相协同,牵动网格力量共同做好基层治理。
全市城区按照一个社区最少一名民警两名辅警的标准、农村地区按照每五个行政村一名驻村民警和一名驻村辅警的标准配备警力。农村地区增加“每个行政村设置1名驻村辅警(含警务助理)”。截至目前,全市各社区(村)均完全按照公安部标准配备了警力,做到了最大限度地将警务触角延伸到社区(村屯)的每个角落。此外,社区民警每周根据辖区人口、面积、治安复杂程度,自主选择报备4个半天工作时间,向社区书记(主任)公示公开并与社区工作者同步开展工作,其余时间根据辖区实际灵活安排,保证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工作时间在社区开展工作。市局按照每天每个分局社区数量的5%进行等比例抽查,在报备工作时段内直接到社区警务室或者通过企业微信视频通话方式核查社区民警在社区开展工作情况,并纳入绩效考评。
二、坚持“主动警务、预防警务”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制发《沈阳市公安局进一步加强全市平安志愿者队伍建设的工作方案(试行)》,着重吸收辖区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小区物业、商圈等单位的保安人员、全市禁毒社工专职人员及热心平安建设人员等群防群治有生力量,着重搭建“社会面巡逻、保安员协防”的平安志愿核心型力量架构。积极贯彻市局党委指示要求,指导各分、县(市)局组织派出所开展“保安区域协防力量”建设工作,建立由派出所主导的区域协防联动机制。每个保安执勤点位组建“最小作战单元”,配备“盾、棍、叉”等防护装备及民用手台等通联设备,工作中佩戴“平安志愿者”红色袖标。由派出所综合指挥室通过手台点调、微信点调等手段,统一调度指挥各“最小作战单元”,确保保安力量积极履行“关门落锁”“门前三包”“隐患上报”和“应急处置”等“四项工作职责”,保证全市平安志愿者建设推广工作走深走实。
三、常态化开展向人民汇报活动
建立落实社区民警每周与社区(村)书记、治保会主任联系见面制度,做到每日一通报、每周一会商、每月一汇报、每季度一述职。社区民警每天通过微信群,向社区工作者、网格员通报工作计划和需要协同开展的事项,汇聚工作合力。每周与社区工作者协商确定同步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和工作中发现的风险隐患等,做到情况互通、工作同步。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向社区不特定群众或团体汇报工作,通过开展各种主题交流活动,深入到“群众堆”“矛盾窝”最前沿收集社情民意;每季度向社区(村)、群众代表述职,向辖区居民报告治安情况,听取居民意见建议,回答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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