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从严整治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建议》(第0225号)的答复
信息来源:沈阳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5-09-30 

金宪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从严整治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公安机关始终高度重视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整治工作,多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和规范交通秩序,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走机动车道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遏制涉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高发势头。公安机关立足于当前我市交通管理现状,充分发挥公安交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借鉴其他先进城市管理经验,对整顿电动自行车工作再次进行细致梳理,争取在整治工作中取得新成效、新突破。

开展专项违法整治行动。结合日常勤务安排,开展电动自行车常态化专项整治行动。在重要路段、重要点位设置专项整治组,不断强化闯红灯、逆行、走机动车道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用足教育、罚款、扣车等手段,全力肃清非机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保障道路交通秩序安全顺畅。2024年以来,共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21.4万件,取得了良好的整治成效。

重点管理快递、外卖等行业通行秩序。实施共管共治。主动与邮管局、快递行业协会、美团、饿了等快递、外卖公司进行对接,建立信息转递、内部管理、共同整治等多项工作制度,呼吁企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有效促进管理力度的全面提升。深化叠加管理。要求企业坚决禁用超标电动自行车、未注册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从事外卖送餐活动,企业建立交通违法行为内部惩处制度,对公安机关交警部门转递的违法信息,进行企业内部叠加处罚。开展路面管理。摸排配送高峰时间、集中通行路段、违法高发区域等规律特点,组织开展针对性路面整治活动,及时发现和查处非机动车违法行为。2024年以来,共查处、警告快递、外卖等行业非机动车交通违法2.8万件,全部落实转递叠加管理举措。

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劝导提示。开展头盔劝导提示。每天围绕头盔劝导点位,配备交通安全提示“大喇叭、喊话器”,不间断播放“一盔一带、安全常在”、“无盔不出门、无盔不出村、无盔不出企、无盔不上路”提示信息,针对未佩戴安全头盔的一律进行拦截、登记、劝导、提示,讲述危害、阐明后果。2024年以来,共劝导未佩戴头盔电动自行车骑乘人104万人次,头盔佩戴率显著提升,取得了良好的管理效果。开展宣传劝导提示。广泛收集非机动车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视频素材,配以文字介绍和民警深入分析讲解,制作案例警示提示短视频,通过沈阳公安交警抖音、视频号等平台广泛发布,采取“以案说法”、“以案为鉴”的宣传形式,规范骑车人的日常出行。同时,组织民警走进社区、商场、广场、务工集中区域,开展主题宣讲、文艺展演、知识竞答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社会宣传活动,切实增强广大骑车人的交通安全意识。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作者:赵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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