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德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公共停车位管理及优化商业网点前停车位设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合理规范临街空间优化商铺营商环境问题
市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管执法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成立沈阳市停车综合治理工作专班。重点工作为缓解停车难、治理停车乱、规范国有空间土地使用、拆除影响城市市容及市民通行的占道违法行为工作。其他市直部门按照责任分工配合全市开展停车综合治理工作。
一是针对临街商铺停车需求特点,应采取差异化规划策略。在商业集中区域,可设置限时停车位,满足顾客临时停车需求。对餐饮、零售等业态,推行错时停车制度,与周边写字楼、居民区共享停车资源。新建商业街区应严格执行停车配建标准,确保停车设施与商业规模相匹配。二是推广智慧停车系统是提高停车资源利用效率的关键。通过智能停车诱导系统,实时显示空余车位信息,引导车辆快速停放。开发手机APP,提供车位查询、预约、缴费一站式服务,提升停车便利性。三是挖掘停车资源潜力同样重要。可利用闲置土地建设临时停车场,在非高峰时段开放机关单位停车场,鼓励私人车位错时共享。通过立体化改造,增加停车位供给。
二、临街商铺私自圈占泊位的治理措施
一是治理商户圈占泊位行为,需要完善法规体系。明确公共停车位属性,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占用。提高处罚标准,增加违法成本,形成有效震慑。
二是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采用网格化管理,落实属地责任。运用视频监控、无人机巡查等技术手段,实现全天候监管。鼓励市民举报违法行为,形成社会共治格局。
三是加强商户宣传教育同样重要。通过案例警示、法规宣讲等方式,提高商户守法意识。建立商户信用档案,将停车秩序纳入诚信体系,引导商户自觉维护停车秩序。
四是市城管执法局依托网格化巡逻、“一网统管”举报平台智能软件等工作措施开展此项工作。市城管执法局在全市停车方案中主要负责此项任务,2024年执法局拆除占用道路隔离设施216处,逐步规范停车场设备占道问题。同时市公安局与市城管执法局开展“2+2”联合执法工作,公安机关交警部门开展严重违法停车行为整治,依法打击违法停车妨碍道路通行能力的违法行为,市城管执法局依法拆除占道设施及商贩占用道路泊位经营问题。但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大部分违法问题多涉及建筑区划内产权问题,无业主委员会提出明确意见或者符合法定形式的意见,执法局在执法过程中确实存在一定难度。结合今年工作方案,市停车专班将持续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推动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同时,逐步加强执法力度,最大化净化城市空间,规范设置停车泊位,缓解群众停车难题。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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