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执行《沈阳市养犬管理条例》
提案(第014号)的答复
张宝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执行《沈阳市养犬管理条例》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治安部门切实发挥沈阳市养犬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牵头作用,全力组织开展养犬管理工作,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强化养犬管理顶层设计。充分发挥沈阳市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牵头作用,积极组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养犬管理工作的意见》,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辽宁省养犬管理规定》和《沈阳市养犬管理条例》,明确了各职能部门的责任分工。以市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名义下发通知,要求各区、县(市)政府组织本辖区内各街道,全力做好流浪犬收缴处置工作,每个街道至少聘佣3名专业的捕犬人员,全力开展社会面流浪犬的控制和处置工作。加大不文明养犬行为整治。牢固树立 “三清”工作理念,实时跟踪辖区内110涉犬警情,指导属地派出所全力做好涉犬警情处置工作,确保群众满意度达到百分之百。对警情高发的区域,组织开展专项集中整治,切实解决犬扰民问题。积极与营商局进行沟通,建立“犬证一件事”办理工作,在政务服务平台开通养犬许可证办理功能,实现养犬许可证线上办理,执法民警线上填录执法记录,以解决民警办证难、执法难的瓶颈问题。我局积极协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积极开展犬只在户外排泄粪便的清扫工作,加大对不及时清除犬只在户外排泄粪便行为的处罚力度,切实解决犬粪不及时清理问题。二是强化依法文明养犬宣传。发放养犬宣传材料,拟于4月底前张贴2万份《养犬管理通告》,并拟向养犬市民发放3万余份《文明养犬宣传册》。利用文明养犬宣传车或其他警务车辆,采取流动播放文明养犬宣传语等形式,在遛犬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开展流动宣传,提示养犬人依法文明养犬。利用小区广播宣传器材,在遛犬重点时段循环播放文明养犬宣传语等方式,将文明养犬宣传覆盖到小区的每个角落、每个家庭,每个养犬人。充分利用业主微信群、LED电子显示屏等宣传载体,经常性发送文明养犬提示语,引导小区养犬居民依法文明养犬。三是强化养犬管理法律支撑。公安机关制定了《关于推进<沈阳市养犬管理条例>修订及市人大调研工作落实方案》,并草拟完成了《沈阳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完善了四个方面的规定:在确立立法指导原则的基础上,更加明确我市犬类管理由政府主导,各部门分工负责,全社会参与,实行综合治理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城市市区内养犬的具体规定,确定我市城市市区内实行限制养犬的管理原则。对限养区的划定、养犬收费及交纳标准、办理养犬许可证的程序、限养的品种、数量、特种犬的管理等进行了规定。进一步明确市民养犬的禁止行为。如犬吠扰民、犬排泄粪便污染环境、携犬进入公共场所、散放犬、犬出户不牵引、犬乘坐电梯、市区内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大处罚力度,进一步细化了相关处罚规定,以利于社会群众接受和执法部门操作执行。明确了对流浪犬、无主犬、没收犬留置及领养的处理方法;明确了对违规养殖、交易、诊疗的处罚部门及标准,对犬随意排泄粪便的处罚部门及标准;更加明确规定了对违规养犬的处罚部门及标准。目前,《沈阳市养犬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已正式纳入沈阳市人大2022年立法调研项目,我局正在积极协调市人大,全力做好《沈阳市养犬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和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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