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关于治理沈阳市大学生网贷乱象的提案》(第0505号)的答复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9-04-29 

戴卫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治理沈阳市大学生网贷乱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治理大学生网贷乱象问题,我局将继续深化防范“校园贷”危害和严厉打击“套路贷”犯罪工作。

一是更加注重线索收集。充分发挥三年扫黑除恶势头,通过高校及公安机关网监等各部门多渠道努力获取更多、更精确的涉案线索,牢牢掌控打击工作主动权;做好舆情研判,始终密切关注新闻报道和网络舆情,从中发现隐藏的案件线索;对曝光涉及“校园贷”问题安排专门力量,第一时间收集汇总,第一时间组织研判,第一时间核实查证,第一时间反馈处理。

二是更加注重有效排查。坚持内外结合,延伸工作触角,密切与金融监管、教育和工商部门协作配合,全面梳理沈阳高校内非法“校园贷”转化成“校园害”的情况,强化摸排经营,掌握风险底数,高度关注此类违法犯罪苗头;将“校园贷”跟踪调查情况及时通报教育主管部门及各高校,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制定工作预案,共同应对突发情况。

三是更加注重打击成效。准确把握“校园贷”犯罪的规律特点,把“端窝点、捣网络、除源头”作为主攻方向,结合国家银保监会公安部等四部门发文规范民间借贷、严厉打击校园贷等五类非法金融活动,积极作为,加大打击力度,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坚决遏制此类违法犯罪高发态势。

四是更加注重执法规范。严格规范执法,把好证据关,进一步增强证据的发现、收集、固定意识,全面、及时、准确收集、提取各类书证、物证等证据,加强与检、法部门的沟通协调,最大限度提升打击力度和效果。

五是更加注重校园稳定。指导高校加强校园内的巡逻防控,防范、打击非法发放、张贴“校园贷”宣传单活动,坚决防止在校园内发生暴力催款行为;要求高校主管领导、学生处与参与“校园贷”的学生进行谈话,了解具体情况,掌握学生的日常表现,做好学生的安抚工作,防止出现过激行为;对情绪比较低落、还款压力较大、行为过激的学生,学校要层层落实管控措施,与学生家长联系见面,共同做好学生思想引导和后续还款或向公安机关报案工作。

六是更加注重舆论引导。通过校内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宣传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防范知识,加大金融网络安全普及力度;联合教育部门,通过“开学第一课”、教育宣讲、以案说法等形式,提高广大在校大学生对金融风险的防范意识;指导高校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管理,了解学生的消费心理,提高学生理财能力,引导在校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防止风险蔓延,维护校园的正常秩序。

2018年4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会同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要求严厉打击面向在校学生非法发放贷款,发放无指定用途贷款,或以提供服务、销售商品为名,实际收取高额利息(费用)变相发放贷款行为的非法金融活动。治理和防范非法“校园贷”“套路贷”,需要政府、高校、家庭多方联动、通力协作,加大对非法网贷的治理力度。公安机关将会在各级政府的统一协调下,与工商、银监、银行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持续加大对消费金融类公司的监管务度,出台严格的行业审批及监管制度,从而在源头遏制非法“校园贷”“套路贷”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高校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高校持续平安稳定。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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