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关于加强户籍管理工作的提案》(第0307号)的答复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9-04-29 

雅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户籍管理工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户籍制度改革的推进和人口的不断流动,致使“空挂户”问题逐渐增多,特别是二手房原房主户口不迁出问题较为普遍,且群众反映强烈。依据现行的相关规定,户口属于登记制度,由当事人主动到公安机关申报,未经当事人同意,公安机关不能擅自更改其登记的事项。如果在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其户口强行迁出,极易引发更多的社会问题。

为妥善处理此类户口迁移纠纷,我局提出以下举措一是派出所户籍民警将协助购房人与原房主进行沟通,告知相关户籍政策,动员其将户口迁移到合法稳定住所处或迁移到派出所设立的社区集体户。二是购房人可以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签署《同意落户意见书》,意见书中需体现所购房屋地址下的户口登记信息,以及购房人知晓房屋原户主拒不迁出户口的相关事实,公安机关为购房人在同一地址另立一户。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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