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交通噪声管理有效提升人民生活幸福感的提案》(第0587号)的答复
信息来源:沈阳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9-09-29 

季利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交通噪声管理、有效提升人民生活幸福感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沈阳市机动车保有量保持快速增长态势,城市交通压力进一步增大,公安交管部门始终高度重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工作,将在禁鸣区鸣笛、擅自安装或使用高音喇叭、警报器等交通违法行为全部纳入管理范畴,多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在禁鸣区鸣笛、擅自或使用安装高音喇叭、警报器等交通违法行为。但由于机动车数量庞多、驾驶员素质良莠不齐等原因,在禁鸣区鸣笛、擅自或使用安装高音喇叭、警报器等交通违法行为仍时发生。为此,公安交管部门将立足于当前我市交通管理现状,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充分发挥公安交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对整顿在禁鸣区鸣笛、擅自或使用安装高音喇叭、警报器等工作再次进行细致疏理,在原有基础上继续巩固成果,争取在整治工作中取得新成效、新突破。

一、全面加强源头宣教工作

一方面,2017年以来,沈阳公安交警通过中央、省、市三级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机动车违法乱鸣笛危害以及典型案例,组织新闻媒体记者现场对整治工作进行采访,对违法车辆进行曝光。对乱鸣笛违法的危害、处罚及法律依据,利用沈阳公安交警官方微博、微信进行图文推送。依托交通安全宣传“七进”渠道,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深入学校、社区、企业、客运场站、广场、村屯等场所利用“交通安全一堂课”、“有奖问答”等形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市民的法制和文明意识。

另一方面,公安交管部门在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业务及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业务时,均严格遵照国家及公安部下发的相关规定对车辆进行查验。对于在办理新车注册登记业务时,外检查验员需将车辆与车辆公告进行比对,经核查一致的才予以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业务。同时,安装喇叭控制开关非车辆外检项目,按照规定只要车辆符合国家及公安部下发的相关规定,即可为车辆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业务。此外,按照国家标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21861-2014)中6.4.3.1要求,机动车设置的喇叭应能有效发声,机动车安检机构无检测喇叭分贝的设备也并无喇叭分贝检测标准。

二、强化常态化整治工作

一是加大路面整治力度。组织专门警力成立整治组,采取日常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对在禁鸣区鸣笛、擅自或使用安装高音喇叭、警报器等违法进行整治。今年以来,共查处在禁鸣区鸣笛2566件、加装高音喇叭4件、非法安装警报器17件。二是完善禁鸣标志设施。对禁鸣区范围进行调整,将二环路以内区域(含二环路)设为全天禁止鸣笛区域,将二环路以外三环路以内区域(含三环路)设为每日22时至次日6时禁止鸣笛区域,并完善了禁鸣设施,提示驾驶人自觉禁鸣。三是强化货车整治力度。在对货运车辆违反限行规定依法进行处罚的同时,结合夜间的城市主干道、国省公路货运车辆超过规定时速的产生较大噪声的实际,组织各大队开展超速整治,降低速度的同时,减少交通噪声。今年以来,共现场查处重中型货车闯禁行2930件。四是加强电子监控措施。我局于2018年城建计划中安排资金建设两套监控违法鸣笛抓拍设备,现已完成项目建设,并提请第三方机构检定,待验收。目前设备调试完毕,投入试运行,用于现场警示违法鸣笛行为。第三方鉴定机构称,现国家检定标准中未对道路声呐要求做出具体检定标准,暂无法对设备检定。待设备完成检定后,将对其点位进行备案、公示并实行处罚。

三、推动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工作

为了规范我市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工作,鼓励和调动广大群众举报交通违法行为的积极性、主动性,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沈阳市公安局公民提供信息协助破获案件抓获逃犯奖励细则(实行)》的有关规定,2017年制定了《交通警察局办理公民提供信息协助破获交通肇事及交通违法行为奖励办法工作规范(试行)》,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和广大群众宣传。公民可以采取公开或匿名的方式进行举报。举报渠道包括:一是110(122)报警电话,二是交通警察局指挥中心举报电话:23108000,三是现场向公安机关或执勤民警当面举报。

同时,为了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我市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进行“多规合一”改革,构建一张蓝图,整合经济社会发展、城规、土规、环境、林草、水利等空间性规划,其中,包括生态环境部门的环境保护规划数据“三环内噪声环境功能区划图”。自然资源局依据噪声环境功能区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对各类用地合理布局,使高噪声区尽可能远离噪声敏感点。为减少各类噪声对居民的影响,有效提升居民幸福感,在土地出让阶段,自然资源局将结合噪声功能区域对拟出让地块提出合理的规划条件,并通过“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共享平台征求生态环境部门意见。提高市民意识方面,市城乡建设局加大宣传力度和交通规则,加强市民对交通噪音认知度,提高市民降噪意识。降噪材料引进方面,目前市城乡建设局负责的市政项目,已采用新型沥青、隔音屏等降噪工程,且符合环保部门噪音指标要求,下一步市城乡建设局将会同各相关部门,针对市政工程的降噪沥青混凝土路面、降噪隔音屏等材料进行分析,在符合特定环境、特定条件下,积极推广,从而切实减少城市噪声,改善我们的生活环境,营造良好有序的出行环境。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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