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洪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路边停车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8年开始,结合市委市政府“三城联创”工作部署,我局把静态交通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点工作,成立专门机构进行推进。为有效缓解停车难问题,我局多措并举,坚持管服相济,确定了综合施策、靶向治理,先建设后管理,先宣教后管理、先引导后管理的工作思路,引导群众在哪里停、怎么停,最终实现社会效果和法治效果的统一。针对小区、临街商家周边等重点区域停车难问题,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应划尽划增加道路停车泊位供给。按照应划尽划、需求导向、实事求是、规范设置的原则,加大停车泊位施划力度。在符合条件的街路,推动各区增加施划停车泊位累计达到了27.9万个(其中,路内停车泊位22.5万个,路外停车泊位5.39万个),对原有道路泊位和临街泊位复线维护14.5万个。在条件不足的街路,重点是老城区居民小区周边实行限时停放措施,设置临时限时停车泊位4.2万余个,缓解停车困难。二是推行时空置换,挖掘盘活停车资源。对小区、临街商家周边停车资源进行深入摸排,推动周边企事业单位、社会停车场夜间向周边居民开放。例如推动完成了五洲大厦、铁西区纺织服装城等2727个停车泊位低价向周边居民夜间开放。三是实施精细化管理。组织各大队对辖区内居民区、临街商家、学校、市场等重点区域停车乱点进行全面摸排,针对每个小区的不同特点,推行一地一策、一路一策,精准管控。
近年来,由于机动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交通早晚高峰“早出晚收”的情况越发严重。为保障居民区、临街商家、学校、市场等重点区域周边道路使用的动静态平衡,一方面,我们充分考虑小区周边居民停车和出行两方面保障机制,在指导各大队开展小区周边夜间停车在不影响通行情况下的宽松管理政策的同时,严格加强小区周边“起二排”、堵塞安全通道、占用非机动车道等严重违法停车行为的整治工作力度,做到严重违法停车必罚,并加大违停车辆拖移震慑力度。另一方面,我们原则上从晚7点至次日早7点对小区周边支路、街坊路的夜间路侧单排停车不做处罚,非工作日适当延长。同时,各大队结合“一路一策”,有针对性的详细规定准停时限。我们将继续推进静态停车的精细化管理,合理设置小区周边街路的准停时间,科学保障道路使用的动静态平衡。今年,我局在停车混乱重点部位综合治理管控上和停车热点问题上提出了新的工作举措,全力打造“停车乱点治理亮点”和停车服务亮点”。针对“三站一场”等停车矛盾突出部位以及各级领导关注的重点部位存在问题,实行包保制、实名制、挂牌制、销号制,开展集中解决,全面消除停车乱象,力争将乱点变为亮点。同时,重点推动实施医院和学校“一院一策”、“一校一策”,具体实施“增加供给、时空置换、临时停放、规范通道、联合管理、自管自治”等解决停车问题的一系列综合举措,确保车辆有序停放、有地临停,实现车辆“多而不乱”、“聚散有序”。再次,针对加强马路两边人行道和一楼门市前路面停车管理的问题,2018年初,我局起草了《沈阳市机动车停车条例(草案)》,明确提出对于沿街商户使用共有产权停车泊位,予以充分考虑有利商家经营实际情况,鼓励向社会免费开放。同时对于长时间占用停车泊位的,特别是废弃车辆(僵尸车)我们将不断加强管控打击力度,全力净化停车空间。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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