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化大型市场治安管控工作、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案(第446号)的答复
王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大型市场治安管控工作、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大型市场治安管理存在的问题较多,主要表现在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屡打不绝,相关管理漏洞带来一系列严重社会治安问题,也不利于我市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沈阳市公安局始终坚持防范与打击两手并重,组织各警种部门及属地分局,不断完善大型市场治安管理长效机制,坚持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立足当前治标、长远治本,找准根本症结,堵塞管理漏洞,最大限度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努力营造法治良好、良币驱逐劣币、成本竞争力强、人民群众满意的健康市场环境。
我局将紧紧围绕做好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主基调”,把准大型市场滋生黑恶势力犯罪的“脉象”,找准长效治理的切入点、着力点和发力点,积极探索大型市场治安管理机制建设,深入推动扫黑除恶常治长效,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净化市场经济生态,努力打造安商兴商的发展环境。下一步,我局将重点就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工作:
一是建立巡逻防控机制。将大型市场纳入社会面巡逻防控重点,加大巡逻警力投入和巡查频次,有效震慑和及时制止违法犯罪。巡逻警力要将巡查中发现的各种苗头问题向派出所反馈,由派出所整理登记,进行警情串并,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及时上报并适时开展专案侦办。
二是建立从业登记机制。派出所民警结合日常走访,对在市场内商户和从业人员进行走访排查,并登记造册。将有严重暴力犯罪和其他犯罪前科人员全部纳入管控视线,密切关注动态,及时更新人员信息,确保从业人员信息鲜活、管控到位。
三是完善公安提示函机制。进一步强化制发公安提示函工作,发现区、县市场监督管理、税务等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存在漏洞,及时制发公安提示函,绝不给黑恶势力任何滋生的时间和空间。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全面掌握市场管理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风险苗头,杜绝黑恶势力死灰复燃。
四是建立宣传教育机制。制定法律宣传办法,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对市场经营者的政策法律宣传教育,引导经营者知法、守法、用法。组织“盛京义勇”深入辖区市场,通过“以案释法、以案释理”宣传,进一步提高市场管理人员和商户的法律意识,依法维护权益。
五是建立阵地控制机制。将大型市场纳入阵地控制,将表现良好,积极配合公安工作的业主物建为红色特情,将曾受打击处理,已悔过自新,愿为我局所用的人员物建为灰色特情,全面收集深层次、内幕性信息,及时掌握涉黑涉恶线索。
六是建立视频巡查机制。推进大型市场内部及周边监控系统建设,全部纳入市局大数据情报合成作战中心,通过视频巡查加强内部秩序管理,及时发现违法行为,全面固定证据,依法严厉打击。建立涉黑涉恶前科劣迹人员数据库,通过人像识别系统,及时发现涉黑涉恶前科劣迹人员轨迹,梳理犯罪线索,适时专案打击。
七是建立警情分析机制。研发涉黑涉恶线索智能串并模块,组织全市刑侦部门情报人员,针对聚众斗殴、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组织卖淫、强迫卖淫、开设赌场、故意毁坏财物等9类涉黑涉恶案件,开展案件串并,对发生在市场内的涉黑涉恶案件,开展深挖细查,打早打小,坚决将黑恶势力犯罪扼杀在萌芽状态。
八是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与市监督管理等部门紧密对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定期互通信息,加强情报会商,并建立重大线索通报机制。推进多部门联合执法,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供专业知识及证据,由公安机关负责案件侦办。对于妨碍市场监督管理依法履行公务的行为,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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