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秩序的 提案》(第238号)的答复
信息来源:沈阳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1-05-14 

                            [同意公开]

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秩序

提案(第238号)的答复

刘秀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秩序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公安交警部门始终高度重视电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工作,多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电动车闯红灯、走快车道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遏制涉及电动车交通事故高发势头。但由于电动车驾驶人数量庞大、素质良莠不齐等原因,交通违法行为仍有时发生。为切实做好电动车交通秩序管理工作,我局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开展专项违法整治行动。结合日常勤务安排,开展电动车常态化专项整治行动。在重点路段、重要点位设置电动车专项整治组,依法查处电动车闯红灯、不在规定道路行驶、逆行、横穿马路、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用足教育、罚款、扣车等手段,全力肃清电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驾驶改装、拼装电动车上路行驶违法行为。2020年以来,共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13万余件,其中改装拼装97件。二是重点管理外卖送餐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主动与美团、饿了么等外卖公司进行对接,建立信息转递、内部管理、共同整治等多项工作制度。要求企业坚决禁用超标电动自行车、未注册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从事外卖送餐活动,呼吁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企业建立交通违法行为内部惩处制度等措施。同时,由外卖企业每天安排人员与公安交警开展路面联合整治,对外卖电动自行车行车秩序进行监管,直观了解送餐人员交通情况,促进企业加强内部管理。三是推行“一盔一带”工作机制。定期组织美团、饿了么等外卖企业代表和快递企业代表,召开“一盔一带”道路交通安全示范行动教育培训会议,敦促企业负责人和骑手共同推进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每周组织外卖、快递等电动车行业企业,开展警企联合劝导整治行动,灵活运用教育、提示、劝导、处罚、约谈等方式,推动整体提升头盔佩戴率和安全带使用率。同时,严格落实乘骑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常态化管理工作,与企业一道共同营造“崇尚安全、佩戴头盔、从严整治”的行动氛围。四是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公安机关对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措施和非机动车交通安全提示。利用“双微”平台编撰图文推送信息,通过曝光典型案例、事故案例等形式,开展警示性宣传,倡导非机动车驾驶人遵章守法出行。同时,依托沈阳公安交警“七进”交通安全阵地,深入辖区单位、学校、社区、客运场站、村镇等场所,尤其是外卖、快递企业,以“交通安全一堂课”、“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面对面开展宣传活动五是严格落实市场管理措施。目前,电动自行车已列入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对列入目录的产品,必须经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列入目录的产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市场监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依法开展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对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产品认证情况进行检查。2020年以来,共检查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828家(次),未发现问题。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作者:赵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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