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关于规范混凝土运输车辆在市区安全高效通行降低污染促进行业转型升级提高城市发展建设效率的提案》(第0244号)的答复
信息来源:沈阳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0-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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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混凝土运输车辆在市区安全高效通行降低污染促进行业转型升级提高城市发展建设效率提案(第0244号)的答复

王福良委员:

您提出关于规范混凝土运输车辆在市区安全高效通行降低污染促进行业转型升级提高城市发展建设效率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交警部门切实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确保了道路交通安全顺畅。1998年开始对货运车辆实施禁限,2013年,根据中心城区物流企业出行通道及路线,制定并发布了《沈阳市公安局关于货运机动车辆限时行驶的通告》,将货车限行区域扩大至三环范围并系统进行了规定。2017年,进一步调整了早晚高峰时间规定,将早晚高峰限行时间由6个小时缩短为3个小时。

2017年,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公安局发布了《关于对部分机动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减低污染物排放的通告》,对在本市绕城高速内道路上行驶的重型货车采取严格限行措施。但为支持和维护城市发展,我们与市生态环境局协商,放开了水泥罐车的严格规定:“二环路至绕城高速之间区域内道路(不含二环路、绕城高速),水泥罐车除7时至8时30分、16时30分至18时外,其他时间准许通行”,并开放二环路以内包括文化路、文化东路、长青街等50条道路允许重型货车夜间通行。

对于重点工程建设施工,受条件或工期限制运输无法得到满足的,由建设工程项目单位提前申报,我们审核后指定车辆、指定时间、指定路线允许车辆运输,解决货车限行时间无法通行影响施工建设问题。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作者:张秀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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