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关于城市养犬引发问题的提案》(第0461号)的答复
信息来源:沈阳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0-06-17 

                            [同意公开]

关于城市养犬引发问题提案

(第0461号)的答复

蔡文武委员:

您提出关于城市养犬引发问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治安部门切实加强犬类管理工作,努力实现犬类管理工作的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和管理效果和谐统一,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强化协作配合,不断提升综合管理能力。充分发挥市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用,完善并加强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协调农业农村局在全市设立36个免疫注射点,免费为犬只注射狂犬疫苗,办理《宠物健康免疫证》严格落实狂犬病强制免疫管控措施,实现流浪犬收容、疫病控制、病死犬无害化处理无缝对接。协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严格落实禁止公园遛犬,查处户外养犬人未立即清除犬排泄粪便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因犬随地便溺而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的清理和查处力度。协调各区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业主委员会积极订立养犬公约,探索设定本居住区禁止遛犬的时间段和区域等其他养犬管理事项并予以公示。二是深化社会宣传,不断营造浓厚整治氛围。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采取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的方式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加大对违法违规养犬不文明养犬行为的曝光力度引导养犬人对饲养犬只依法依规登记、免疫严格约束养犬人文明规范饲养犬只,并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先后统一制作了养犬宣传手册、养犬管理通告、文明养犬倡议书、养犬须知、禁养犬图谱、办理养犬许可证流程示意图等多种宣传材料,有效提升了市民群众依法文明养犬自觉性三是坚持依法治理,着力整治违规养犬行为。拓展违规犬举报渠道,公开投诉电话,及时受理涉犬举报。严格落实重点管理区内每户准养一只犬政策,以办理养犬许可证为着力点,积极推动养犬管理工作科学、规范开展,确保社会面管控工作扎实到位,形成了市局、分局、派出所三级管理机制,对查处的禁养犬等违规犬只,在做好登记管理的基础上,及时送交犬留置所集中保管,防止再次流入社会造成危害。对无人牵领和看管的犬只、占用公共场所饲养的犬只,发现后一律按照流浪犬先行收缴,实现了犬类管理规范有序的工作目标。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作者:路裕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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