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关于进一步加强非机动车管理的提案》(第0090号)的答复
信息来源:沈阳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0-06-17 

                            [同意公开]

关于进一步加强非机动车管理提案

(第0090号)的答复

裘秀月委员:

您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非机动车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交警部门高度重视非机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工作,依法查处非机动车闯红灯、走快车道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遏制涉及非机动车交通事故高发势头,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开展专项违法行为整治行动。结合日常勤务安排,开展电动车常态化专项整治行动。在重点路段、重要点位设置电动车专项整治组,依法查处电动车闯红灯、不在规定道路行驶、逆行、横穿马路、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用足教育、罚款、扣车等手段,全力肃清电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驾驶改装、拼装电动车上路行驶违法行为,保障道路交通秩序安全顺畅。二是重点管理外卖送餐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主动与美团、饿了么、点我达等七家外卖公司进行对接,建立信息转递、内部管理、共同整治等多项工作制度,要求企业坚决禁用超标电动自行车、未注册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从事外卖送餐活动,企业建立交通违法行为内部惩处制度。持续开展警企联合整治,由外卖企业每天安排人员与公安交警开展路面联合整治,促进企业加强内部管理。三是实行电动自行车登记制度。2012年4月18日,市政府办公会议决定:对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管理。为规范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防止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通过登记审核,我局联合市服务业委员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制定了《电动自行车推荐目录管理规定》,电动自行车经过国家轻型电动车及电池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合格,纳入推荐目录,未纳入推荐目录的电动自行车无法进行登记。四是强化共享单车管理工作。制定出台《沈阳市规范共享单车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企业的运营资质、责任义务、服务标准、运维规范、政府监管事项及各部门职责分工等内容,形成针对我市共享单车行业功能定位、发展原则、总量控制、健康运行、共治共建等方面的上位依据。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作者:赵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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