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关于加强我市滨水慢道等户外公共场所犬只管理的提案》(第224号)的答复
信息来源:沈阳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3-05-16 

张洁委员:

您提出关于加强我市滨水道等户外公共场所犬只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治安部门切实加强犬类管理工作,确保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一是关于加大宣传力度问题。公安机关按照深化宣传、强化监管、依法惩戒的工作思路,积极发挥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等基层组织作用,进小区、进楼栋发放文明养犬宣传册、文明养犬倡议书,张贴养犬管理通告等宣传材料,将文明养犬宣传覆盖到社区的每个角落;同时,利用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媒体随警采访,公开报道违规养犬典型案例,引导广大市民依法文明养犬,争得群众对公安机关养犬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今年以来,共发放各类宣传材料5000余份;在沈阳日报、沈阳新闻、生活导报、今日头条等主流媒体正面宣传报道20余次;组织开展文明养犬进校园宣传活动12场次,整治不文明养犬行为375起。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延伸宣传触角、扩大宣传深度,利用沈阳政务服务APP、手机微信群、LED电子显示屏等新媒体资源,定期发送文明养犬提示语,教育引导养犬居民依法文明养犬,积极营造人人都是参与者、监督者、践行者的浓厚氛围,确保文明养犬宣传工作取得实效。二是补充必要的硬件问题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养犬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19号)的指示精神,我局组织协调农业农村、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市场监管、财政、司法、交通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制定了推进文明城市创建规范养犬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了各区、县(市)政府应当组织本辖区内各街道、社区,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合理规划宠物活动区、设置宠物拾便箱方便养犬人及时清除犬只户外排泄的粪便,引导养犬群众依法文明养犬全力打造文明、安全、和谐、美丽的沈城环境。目前,全市共设置犬宠物拾便箱1500余个,设置公示曝光板2700余个,文明养犬提示牌3000余个。下一步,我局将以开展文明养犬示范社区、小区创建活动为载体,组织协调行业协会等社团组织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发动行业场所单位践行主人翁意识,积极助力我市养犬基础设施建设及管理工作,真正形成街道社区常态监管、行业协会助推监管、志愿者协同监管、社会群众参与监管的多元化治理格局。三是坚持精细化管理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辽宁省养犬管理规定》和《沈阳市养犬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我市已形成了以公安、财政、农业农村、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市场监督、司法、交通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全市养犬精细化管理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制度保障。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完善情况通报、线索转递、联合执法等联动机制,实现从末端执法助推文明养犬源头治理。同时,将全面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在政务服务APP开展线上电子犬证办理业务便民举措的基础上,积极争取财政支持,打造沈阳市智慧养犬管理系统平台,以犬证办理等数据为支撑,精准分析犬主、犬只、登记、收容、执法、防疫等信息,实现线上养犬信息研判、线上文明养犬宣传、线上违法养犬举报、线上违规养犬处罚、线上文明养犬服务等功能,进一步提升研判预警、主动管理能力,推进我市养犬管理向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精细化转变。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作者:路裕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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