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腾徽委员:
您提出“关于加强道路交通精细治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交警部门切实加强道路交通精细化管理工作,确保了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关于强化驾校教学质量,提高驾驶员素质和驾驶能力问题。目前,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规定,依托省驾驶培训监管平台,对驾驶培训工作实施智能化监督管理,落实《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大纲》。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部分驾校往往简化培训,采取应试教学来压缩成本。为强化驾校教学质量,公安机关在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中,将行经路口不进行瞭望、低速行驶、不能正确使用灯光等不良驾驶行为纳入科目三考试评判中,倒逼驾校对此进行专项教学。同时,随着新部令、新交规落地实施,对个别驾驶员的不文明驾车行为也将形成约束。关于车流量较大路段加强电子警察的执法力度问题。对于在交通路口内停车违法行为,虽然现有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暂时无法对其处罚,但现场人员将加大管理力度,保障路口通畅。对于交通合流处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等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组织秩序、科技、法制、事故等多部门共同进行调研论证,提出对应解决方案,如需要增设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将及时上报辽宁省交通安全管理局进行审批。关于在早晚高峰设置绿波问题。目前,我市信号控制策略分为单点控制、干线协调控制及区域协调控制,现联网信号的绿波协调信号灯岗达98.92%。城际之间的道路采用“缓进快出,远端控流”控制策略,出城方向绿波较为顺畅,入城方向遇到较多红灯,略微缓慢。平峰时段采用双向绿波协调,减少车辆延误,提高通行效率。夜间时段在保证行人通行安全前提下实现“单向绿波协调或双向绿波协调”。
我市信号控制高峰时段按照整体路网实际通行效率做统筹规划,根据实际流量、关键节点、相位数、通行速度、通行效率及人行过街安全时间等因素,对信号配时及协调做细致调整,高峰时段以保证流量均衡不溢出的前提下实现灯岗之间协调,以主干路为主进行协调,依次向区域协调展开。下一步,我局交警部门将根据道路条件、交通流条件、信号控制条件及其变化,不断开展信号调优和绿波设置与协调工作,最大限度发挥“绿波带”的科学效力,确保道路通行效率不断提升。关于加强对特种车辆紧急让行问题。我局交警部门将针对社会车辆不避让或者超越同车道前方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交通违法行为,结合各项常态勤务与整治工作,牢固树立管理意识,对发现社会车辆不避让或者超越同车道前方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做到见违必纠,努力实现查处一起,教育一批的社会效果。同时,充分发挥岗点和摩托化巡逻警力的管理作用,及时发现和查处此类违法行为,进一步营造严管严查氛围,提高特种车辆在执行紧急任务时的通行效率。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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