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电动车骑行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针对“加强普法宣传”
一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宣传。通过发送新闻通稿、制作短视频等形式,广泛宣传文明出行、安全出行理念,对电动自行车逆行、走机动车道、不佩戴安全头盔等行为进行倡导,通过开展系列媒体宣传,不间断地提升广大市民的法治意识和文明意识。二是采取多种宣教方式营造良好宣传氛围。通过设计制作交通安全宣传海报、《文明市民宣传手册》、一封信等宣传品面向社会发放。组织新闻媒体记者随警采访,深入整治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现场,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和危害性进行现场曝光,剖析典型案例,劝导文明出行,助力提升电动自行车交通参与群体遵章守法。利用全市社区、校园、农村、重点驾驶人等交通安全微信群推送警示提示信息,强化精准宣教。三是依托“七进”交通安全宣传渠道深入开展宣传。利用交通安全宣传“七进”渠道,以“文明出行、守护平安”交通安全主题巡回宣教活动为载体,深入宣传电动自行车出行、“一盔一带”等交通安全常识。
二、针对“加强路面管理”
一是组织全警上路开展交通执勤。按照“高峰治堵,平峰重点管理”的工作思路,组织内勤、外勤、机关等全体警力定期参与治理工作,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和不佩戴安全头盔行为进行提示劝导,同时针对电动车秩序整治工作,设立电动车管理示范街路和管理示范岗,以点带面,提升全是管理水平。二是开展专项违法整治工作。组织各大队结合日常勤务安排,开展电动车常态化专项整治行动。在辖区内重要路段、重要点位设置电动车违法专项整治组,依法查处电动车闯红灯、不在规定道路行驶、逆行、横穿马路、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步劝导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头盔行为,用足教育、罚款、扣车等手段,全力肃清电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保障道路交通秩序安全顺畅。三是完善交通设施。针对人流、车流较大的三站、医院、学校等周边地区,开展道路交通设施设置的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慢行系统交通组织或交通设施是否存在矛盾、不统一,并对非机动车交通标志、标线、机非隔离护栏等交通设施进行维护、整改,及时跟踪整改进度,改善慢行交通秩序,确保道路有序畅通。
三、针对“加强教育处罚”
一是创新管理举措。按照“以学促管、学罚结合”的模式,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人员实行多种管理措施,通过义务执勤、发朋友圈集赞、观看警示教育片、书记法律法规等手段,发挥创新宣传教育作用。特别是针对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引发的交通事故制作了主题教育片,组织违法骑乘人员观看,提升现场教育效果。二是加强管理重点企业车辆。主动与美团、饿了么、顺丰、邮政等寄递外卖公司进行对接,建立信息转递、内部管理、共同整治等多项工作制度,呼吁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企业建立交通违法内部惩处制度,对交警专递的违法信息,进行企业内部叠加处罚。三是深化随警整治模式。定期组织警企联合整治,由寄递外卖企业安排人员与公安交警开展路面联合整治,对外卖电动车秩序进行监管,直观了解交通情况,既当管理员,又当监督员,也是联络员,促进企业加强内部管理。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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