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小区内规范养犬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针对“加强和规范管理措施”的问题。公安机关不断强化“整治牵动、警情带动、宣传推动、部门联动、社会发动”的工作理念,组织各属地分局派出所联合相关部门、街道、社区,广泛发动平安志愿者、小区物业保安员等社会力量,在各自辖区开展常态化巡查整治工作,全面规范养犬行为。一是开展饲养禁养犬集中整治,通过警情梳理、走访调查、日常巡查等方式,持续进行滚动摸排;二是在早晚遛犬重点时段,围绕全市公园、广场、小区等主要区域,对不牵绳遛犬、无证养犬等违规行为进行依法治理,形成严管、严治氛围;三是组织发动街道社区、平安志愿者、物业保安员等群防群治力量,对各居民小区内不牵绳遛犬等行为进行教育劝导;四是采购2万条犬绳,免费发放至已办理犬证市民手中,既让人民群众感受沈阳公安的执法温度,又让养犬人形成牵绳遛犬的行为自觉。公安机关将与相关部门密切联动,坚持常态治理与集中整治相结合,通过强化警情跟踪处置、日常巡查执法、畅通举报渠道等措施,做到违规养犬问题全面掌握、依法查处,实现不文明养犬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特别是对群众反映的不文明养犬问题,严格落实“受理—督办—核查—反馈—复核”闭环运行体系,确保问题解决、群众满意。
(二)针对“控制每家养狗数量”的问题。《沈阳市养犬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重点管理区内的住户每户准养一只犬,不得饲养烈性犬、大型犬。公安机关持续对无证养犬、一户养多犬等违规养犬行为开展常态化整治,并充分依托扁平化“三清”机制,强化涉犬警情处置及群众诉求办理。同时,为方便市民办理犬证,公安机关积极拓展互联网+民生警务服务,在全省率先实现了电子犬证网上全流程办理,让群众足不出户即可办理犬证,大幅提升了犬只登记率、办证率。
(三)针对“社区、物业制定制度加强监管”的问题。公安机关会同市房产局积极督促街道社区和小区物业强化管理,一方面由市房产局制定住宅区环境治理专项行动方案,聚焦短板,突出难点,持续开展住宅区环境治理专项行动。在公共秩序方面,倡导居民文明养宠,以规范有序为目标,共同建设秩序生活。同时,在原有常态化巡查检查基础上,建立发现处置机制和督查督办机制。针对居民反响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将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优势向养犬行为上延伸,鼓励业主自发地参与社区自治,建立社区犬只档案,制定社区文明养犬公约,邻里之间互相监督,规范不文明养宠行为,形成自下而上建设生态文明和动物文明之路。
(四)针对“宣传教育犬主清理犬只排泄物”的问题。犬类粪便在一定程度上确实影响了住宅区环境卫生,市房产局物业管理处在住宅区环境整治工作中,围绕住宅区文明要素、环境卫生、共用设施、公共秩序和消防安全等方面抽检住宅小区,按照问题发现、交办整改、限时反馈的发现整改闭环模式开展常态化检查,目前累计检查小区5143个(次),发现问题小区375个(次)、问题点位474个(次),交办问题点位3批次,常态化巡查检查工作对改善住宅区环境卫生,包括对清理犬类粪便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五)针对“加强文明养犬宣传教育”的问题。公安机关持续强化依法文明养犬宣传引导:一是联合多方力量,深入小区、公园、广场、宠物诊疗等场所,发放文明养犬手册、倡议书,张贴海报、横幅等宣传材料9万余份;二是充分利用业主微信群、犬主微信群等媒介,定期发送文明养犬提示语;三是利用电视、电台、报刊等传统媒体和网络新媒体,连续报道宣传我市养犬政策规定,发出文明养犬倡议,通过沈阳日报等7家媒体录播专题节目;四是联合全市多家动物医院,常态化开展“依法文明养犬进社区”活动,面对面宣传指导科学、文明养犬。公安机关将继续加大宣传与整治相结合,将传统线下宣讲与新媒体线上推送协同推进,特别要充分发挥短视频在吸引力、普及度、传播效果等方面的显著优势,制作系列文明养犬短视频剧集,直击心灵,提倡文明养犬,努力让依法文明养犬家喻户晓、入脑入心。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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