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于加强沈阳文明养犬 提案(第609号)的答复
信息来源:沈阳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4-06-28 

刘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沈阳文明养犬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遛狗场所”的建议

1、建设专门的狗狗公园。公园健身广场的管理关系到市民幸福指数、城市营商环境、社会生态文明,一直为社会各界所关注。近年来,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严格按照《沈阳市养犬管理条例》要求,切实加强公园管理工作。《条例》第十六条指出,养犬人在养犬重点管理区内除盲人携带导盲犬外,不得携犬进入幼儿园、学校、医院、少年儿童活动场所、公园、纪念性场所、展览馆、影剧院、体育场馆、游乐场等公共场所。下一步,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结合条例修订工作,及时提出建议调整相关规定,解决人民群众"遛狗难"的问题,丰富城市内涵,创造出充满活力的新型公园空间。

2、设立社区遛狗区。市房产局积极督促街道社区和小区物业强化管理,倡导居民文明养宠,包括宠物粪便等涉及环境卫生的问题,也包括不牵绳遛狗等不文明行为,以规范有序为目标,共同建设秩序生活。同时,在原有常态化巡查检查基础上,建立发现处置机制和督查督办机制,落实“日检查、周通报、月排名”制度,向区政府专报推送等比例抽查的巡查情况、问题分析和评价排名,强化“问题发现、交办整改、限时反馈”闭环流程。下一步,市房产局将认真研究小区内设立遛狗区的可行性,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鼓励引导意见,不断促进文明和谐的社区建设。

3、加强公共场所管理。公安机关持续强化依法文明养犬宣传引导,在全市公园、广场、重点小区等公共场所已设立近万个文明养犬提示牌,提醒市民遵守养犬管理规定,依法文明养犬。

二、关于“犬只管理”的建议

1、强制登记和疫苗接种。我市在养犬重点管理区实行养犬登记制度,将狂犬病免疫证明作为办理《养犬登记证》的前置要件,并持续对无证养犬行为开展常态化整治,2023年以来共整治无证养犬行为4563起。同时,为方便市民办理犬证,公安机关积极拓展互联网+民生警务服务,在全省率先实现了电子犬证网上全流程办理,让群众足不出户即可办理犬证,大幅提升了犬只登记率、办证率。2023年,犬证办理数量比上一年增加1万余个。农业农村部门为方便市民为犬只免疫接种,在全市范围内选取40家宠物医院为狂犬病免疫注射点,进行狂犬病强制免疫注射和登记并发放《宠物健康免疫证》,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在社区、宠物医院等地方不定期开展宠物养护、疫病防控知识宣传,提高广大市民对文明养犬和疫病防控意识,主动进行免疫注射。

2、规范养犬行为。公安机关不断强化“整治牵动、警情带动、宣传推动、部门联动、社会发动”的工作理念,组织各属地分局派出所联合相关部门、街道、社区,广泛发动平安志愿者、小区物业保安员等社会力量,在各自辖区开展常态化巡查整治工作,全面规范养犬行为。开展饲养禁养犬集中整治,通过警情梳理、走访调查、日常巡查等方式,持续进行滚动摸排;在早晚遛犬重点时段,围绕全市公园、广场、小区等主要区域,对不牵绳遛犬、无证养犬等违规行为进行依法治理,形成严管、严治氛围;组织发动街道社区、平安志愿者、物业保安员等群防群治力量,对各居民小区内不牵绳遛犬等行为进行教育劝导;采购2万条犬绳,免费发放至已办理犬证市民手中,既让人民群众感受沈阳公安的执法温度,又让养犬人形成牵绳遛犬的行为自觉。共整治不牵绳遛犬8592起、无证养犬4563起、公共场所遛犬8145起、一户多养76起、查处违规饲养禁养犬55起。

3、培训和教育。面向养犬人开展科学养犬培训课程,有助于养犬人提高责任意识和管理能力。公安机关将依托正在建设的“沈阳市智慧养犬管理平台”,联合有关部门和社会机构,精心制作科学文明养犬培训课程,开发并利用犬主微信小程序,向市民传授正确的养犬知识和技能。

三、关于“遛狗时间”的建议

公安机关将充分考虑您关于“规定合理的遛狗时间”和“夜间遛狗安全规定”的建议,认真调研论证,向相关立法机关提出合理性意见。

四、关于“饲养犬种要求”的建议

1、限制危险犬种饲养和体型限制。公安机关于去年底对此做过专门调研并已向上级机关提出建议,针对城市养犬形势的快速变化和发展,严格按照犬只的品种、天性和体型,建立统一的城市养犬重点管理区禁养犬种清单,实现“三统一”。统一禁养犬种的数量品种;统一禁养犬种的划分标准;统一禁养犬种的名称。引导市民树立正确的养犬理念和禁养犬种知识普及,同时,便于执法部门在工作中有据可依,能够更加规范地开展日常养犬管理工作,形成标准化、统一化、规范化的全覆盖禁养犬种管理体系。

2、推广绝育措施。我市已实行绝育犬只减半收取养犬管理费的鼓励政策,对养犬人在办理犬只登记或按年度交纳养犬管理费时,提供犬只绝育手术证明的,当年减半收取养犬管理费,既能降低犬只攻击性和保护犬只健康,又能避免遭弃养的流浪犬不受控制的过量繁殖。

五、关于“借鉴其他城市经验”的建议

公安机关始终将提高养犬市民的文明素质和公德意识摆在重要位置,联合多方力量,深入小区、公园、广场、宠物诊疗等场所,发放文明养犬手册、倡议书,张贴海报、横幅等宣传材料9万余份;充分利用业主微信群、犬主微信群等媒介,定期发送文明养犬提示语;利用电视、电台、报刊等传统媒体和网络新媒体,连续报道宣传我市养犬政策规定,发出文明养犬倡议,通过沈阳日报等7家媒体录播专题节目;联合全市多家动物医院,常态化开展“依法文明养犬进社区”活动,面对面宣传指导科学、文明养犬。今后,公安机关将加大宣传与整治相结合,将传统线下宣讲与新媒体线上推送协同推进,特别要充分发挥短视频在吸引力、普及度、传播效果等方面的显著优势,制作系列文明养犬短视频剧集,直击心灵,提倡文明养犬,努力让依法文明养犬家喻户晓、入脑入心。同时,公安机关将积极学习借鉴其他城市成功的管理经验和做法,特别是如何形成政府牵头、部门牵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推动我市的管理政策更具针对性和操作性。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作者:卢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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