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力整治机动车电动车滥改车灯 违法行为提案(第631号)的答复
信息来源:沈阳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4-07-12
金贞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整治机动车电动车滥改车灯违法行为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积极对接联动,强化源头监管
公安机关对全市汽车维修行业摸排建档,发现非法改装窝点,严格依法移交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罚款、停业整顿、或吊销、查封。通过前期线索研判分析,发现浑南区、大东区两家公司涉嫌机动车非法改装行为,公安机关已对两家涉案公司进行依法查处,刑事拘留4人。
二、开展常态整治,严格依法查处
公安机关充分依托定点和巡逻管控勤务,对主次干道车流、人流集中的路口安排定点警力开展管控,同时提高摩托车巡逻频次,注意甄别车辆是否涉嫌非法改装,一旦发现存在非法改装交通违法行为,将严格依法处罚。同时,已将整治非法改装工作,纳入夜间整治常态内容,发现涉嫌非法改装、滥用灯光或存在灯光故障的,全部依法进行检查,确有交通违法情形存在的,严格依法查处。今年以来,公安机关共查处机动车非法改装违法行为2400余件,取得了良好的整治成效。
三、强化宣传教育,提倡文明驾驶
公安机关依托交通安全“五进”宣传渠道,结合“文明交通行动”、“绿色出行”等活动,组织交通安全宣讲员深入学校、社区、单位、家庭,以交通安全大讲堂、交通安全常识有奖问答等形式,开展特色交通安全教育活动,与市民进行互动,提升道路交通参与者法治意识、文明意识。同时,通过电视、广播、微博、微信等传统和新兴媒介,引导广大机动车驾驶人文明驾驶,树立良好驾驶习惯。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作者:赵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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