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熙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学校周边交通安全隐患整治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针对“针对全面加强学生交通安全”建议。公安机关配合教育部门指导学校、幼儿园按照“一校一策、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的原则设置校门口防冲撞设施及“家长等候区”,保护早、晚高峰时段校门口聚集、停留的学生及家长安全。市教育局统计,目前,全市1792所中小学、幼儿园已全部建设完成,各区、县(市)党委政法委、教育、公安等部门组成专班,复核、验收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针对“学校交通设施建设”建议。公安机关于2024年底对《沈阳市中小学校与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指导意见》进行了系统更新。在原有交通组织基础上对禁令标志、禁停区、隔离护栏等交通设施设置方式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规范,并结合我市现状校园周边道路情况对原有的《沈阳市中小学校与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示意图》进行了针对性拓展、细化至13张示范图,可基本涵盖所有校园周边情况。截至目前,我市已经对全市1792所中小学、幼儿园制定了“一校一策”档案,并逐步完成了市本级全部交通标志、标线的增补工作。
同时,对我市644所市本级学校和幼儿园交通设施开展排查工作。需要整改的学校和幼儿园共297所(学校133所,幼儿园184所),其中包括和平一校、和平二校、一四三中学等学校,已全部整改完毕。共对上述学校和幼儿园新增各类标志牌共计812块(其中禁鸣标志安装158块、禁停标志安装123块、限速标志安装123块、解除限速标志安装143块、人行横道标志安装79块、停让标志安装127块、学校组合牌标志安装59块),施划交通标线1.57万平方米。
三是针对“强化护学模式”建议。公安机关会同教育部门落实公安、保安、老师、家长志愿者“四位一体”“高峰勤务”“护学岗”执勤模式,确保高峰时段校门周边聚集、停留的学生和家长安全。春季学期开学以来,市公安局全局日均投入早、晚高峰勤务“护学岗”警力4178人次,巡逻车辆427台次开展护学安保;并结合当前重点时段部署164组“三上三下”机关巡组和分局巡特警加强巡组,对138所重点校园开展定点驻巡,警灯闪烁、震慑犯罪,有效确保校园稳定、师生安全。公安机关以交通流量密集、地处重要区域的校园为重点,在全市共设置100处护学岗,上下学时段全部安排警力定点执勤。同时,将校园勤务与交警“网格化”勤务紧密结合,充分发挥摩托车快速反应、机动灵活作用,确保校园周边各类交通事故、拥堵以及突发事件能够及时发现、及时处置。
四是针对“安全宣传教育”建议。在校园活动方面,公安机关在每年开学季、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寒暑假前、六一儿童节、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等时间节点,深入校园,利用升旗仪式、主题班会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科普教育活动。为进一步提升全市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沈阳公安交警特别针对中小学生出行中常见的交通安全常识和事故预防内容编制了《交通安全一堂课》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课件及配套教案,并联合市教育局逐级下发至各校负责交通安全培训的教师,进一步提升交通安全教育面和教师教学能力。与辽宁省图书馆联合制作《红绿灯的故事》主题绘本课件,组织各大队深入幼儿园开展教学。公安机关拍摄制作《校车安全驾驶》宣传视频,通过校车源头群下发至各校车驾驶人、照管员手中,开展安全驾驶宣传提示。制作“拒绝黑校车”主题电子海报,通过学校微信群广泛传播推送。
五是针对“违规占道经营”问题。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根据自身职责采取以下具体措施:组织各地区及相关部门开展违规占道经营专项整治。各地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通过建立“路长制”,划分路段,建立路队,条块抓保,在早、晚高峰时段,采取弹性工作制,实行动态巡查、错时巡查,及时发现处置违规占道经营行为。持续组织各区城管执法部门,进一步加强日常巡查检查,适时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力争实现违规占道经营问题动态清零。同时,统筹兼顾经营者所需,实现城市市容秩序管理既有尺度又有温度,在管理不放松的基础上,积极劝导经营行为人,入市经营,持证经营。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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