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鹏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治理 建设平安沈阳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成果
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方面,2024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通过开展系列专项行动,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38359起,处置238313起,处置率达99.98%。在治安案件矛盾纠纷回溯排查中,对殴打他人、故意伤害等四类治安案件进行全量回溯,梳理出大量矛盾纠纷并及时化解,从源头上减少了个人极端事件的发生隐患。重点人员管控成效显著。通过多部门协作和信息化手段,对“三失一偏”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特定对象进行全面排查管控。截至目前,全市共列管特定对象19325人,对特定对象的活动轨迹和心理状态实现有效掌握,降低了重特定对象实施个人极端行为的风险。社会面防控持续加强。公安机关加大巡逻防控力度,提高街面见警率和管事率。2024年,全市公安机关日均出动排查警力3800余人次、警用车辆700余台次,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场所的安全保卫,有效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案事件。同时,积极推进智慧安防小区建设,提升社区安全防范能力,目前全市智慧安防小区建设覆盖率逐步提高,为居民提供了更安全的居住环境。
二、具体工作措施
(一)健全矛盾纠纷解决机制
构建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齐抓共管格局,建立网格化排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社区民警、网格员、平安志愿者等力量,深入社区、村屯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强化风险等级评估,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进行分类分级管理,采取针对性的化解措施。公安机关加强对个人扬言极端报复等警情的筛查,2024年以来,通过对110警情的梳理分析,成功筛查并有效处置多起扬言极端报复警情,提升了事前防范能力。
(二)提高个人极端事件线索发现能力
强化各类单位及基层组织发现个人极端事件线索的能力,明确各单位和基层组织的职责,建立线索报告制度。做实特定对象和重点场所管控措施,对精神病患者、刑满释放人员等特定对象进行定期走访和管控,对商场、夜市等重点场所加强巡逻和安全检查。借助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打造多维感知、多防结合的“智慧安防”体系,实现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第一时间识别、处置。
(三)强化执法公平公正
公安机关秉持公平公正的基本理念,强化公平公正意识,注重程序和证据。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监督,定期组织执法培训和考核,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职业素养。强化执法监督,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对执法过程和结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执法结果的可接受性,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
(四)建立重点地域安全区
在沈阳方城等城市重点区域设立了应对突发事件的“室外安全区”与“室内安全区”,并配备了相应的安全设施和指示标识。制定了安全区使用和管理规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演练,确保在发生车辆冲撞、持刀砍人等事件时,群众能够迅速利用“安全区”进行有效规避,并阻止侵害者进入,保障人身安全。目前,已在多个重点区域开展了安全区使用演练,群众的应急避险能力得到了有效提升。
(五)正确引导公众认知
发动各方媒体力量,通过电视、公众号、短视频等现代传媒,广泛宣传公民合法表达诉求与实施个人极端行为的区别。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认知,在全社会形成极端事件的实施者不能同情、不可饶恕,必将受到法律严惩的共同认知和舆论氛围。
(六)提高公民的被害防范意识
注重对学校、医院、公交等单位员工及公民个人的安全教育、法治教育,通过举办安全知识讲座、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应急演练等方式,增强防范意识。确保公众熟知正当防卫等法律常识及在突发事件中有效开展自救的方式,切实提高应对个人极端事件的能力。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虽然我们在防控个人极端事件、建设平安沈阳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面临一些挑战,如部分矛盾纠纷化解难度较大、信息共享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等。下一步,沈阳市公安局将持续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加大对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攻坚力度,完善多元化解机制,提高矛盾纠纷化解的成功率。进一步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实现信息的实时共享和高效利用,提升对个人极端事件的预警和处置能力。持续强化宣传教育,创新宣传方式和内容,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防控个人极端事件的良好氛围。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版权所有:沈阳市公安局 网站主办单位:沈阳市公安局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77号 邮编:110001 网站维护电话:024-23107122
网站标识码:2101000010
公安备案号:21010202066336 辽ICP备17010237-2号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

